葫政办明电〔2017〕57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群团机关、民主党派、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秘函〔2017〕21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529号)、《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7〕8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60号)、《加快推进落实<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辽电政领〔2017〕1号)、《葫芦岛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葫政办〔2017〕211号)和《加快推进落实<葫芦岛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葫政办〔2017〕23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现就做好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部门“三定方案”,结合部门机构职责、权责清单和已建或在建信息化系统情况,将各部门的业务事项进行梳理,通过查看已建或在建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方式摸清政务信息资源家底,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实现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集中管理和“业务清、资源清、系统清、部门清、共享需求清”的目标。
二、参与部门及任务分工
(一)参与部门
1. 政府工作部门(33个部门)
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海洋局、商务局、文广局、卫计委、审计局、外事办、安监局、统计局、人防办、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旅游委、国资
2. 党委部门(11个部门)
纪检委、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台办)、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政研室、编委办、信访局、机关工委、老干部局
3. 群团机关(16个部门)
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文联、侨联、台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红十字会、贸促会、思政会、计生协会、法学会、对外友好协会
4. 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4个部门)
5. 民主党派(7个部门)
民革、民进、民盟、民建、致公党、九三学社、农工党
6. 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6个部门)
市委党校、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市委直属)、规划局、扶贫办、供销社、地震局、档案局、口岸局、金融办、招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办、公积金中心、仲裁委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任务分工
1.各参与部门负责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2.基础信息库目录编制的牵头部门负责基础信息库目录的梳理编制,组织、指导、协调所涉及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梳理编制工作。
3.主题信息库目录编制由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培训指导,各参与部门根据本部门权责清单、已建或在建业务系统组织填报本部门主题信息库的具体内容。
4.技术支持部门负责配合各有关部门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技术支撑。
5.基础信息库目录编制牵头部门
人口基础信息资源目录:市公安局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目录:市工商局
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资源目录:市国土局
社会信用基础信息资源目录:市发改委
电子证照基础信息资源目录:市政府有关部门
6.技术支持部门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三、工作安排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配合参与部门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
目录编制工作分为政务信息资源调查、目录生成汇总和目录共享与更新三部分内容。参与部门应按照《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详见附件1),并通过查看已建或在建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方式,填写《葫芦岛市信息资源调查表》,并在此基础上,梳理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12月15日,参与部门反馈各部门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12月26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完成参与部门目录的汇总工作。
12月27日至28日,市政府办组织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成立工作组,由工作组对参与部门形成的信息资源目录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编制不完善的,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并通报。
12月29日,由市政府办对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行初步评审。修改完善后由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报省信息中心。
四、目录模板及列项释义
详见附件1: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梳理、编制信息资源目录,积极配合各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并审核本部门填报的目录模版。
(二)完成时间要求
请参与部门于12月25日下班前,将《葫芦岛市信息资源调查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详见附件1: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分别采用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反馈给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书面内容须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以excel形式发送至hldgov@126.com。
(三)建立工作联系
请参与部门尽快确定目录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于12月15日下班前将《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联系人表》(详见附件2)反馈给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四)健全督导机制
每周三和周五对参与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市政府办督查室会对未按期完成相关工作的部门进行督导。
联系人:
市政府办 韩彦佳 电话:3114466
朱开济 电话: 13998958866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程春蕊 电话:3122266
钱文利 电话:3124463
传真:3114005